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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法院

2018-01-15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马建辉

综述

2015年,城东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案件质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和谐东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各类案件受理情况

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3891件(含旧存177件),比上年同期的收案2783件相比上升39.81%。审、执结案件3201件,审执结率82.27%,与上年同期的审、执结率为93.64% 相比,下降11.37%,无超审限案件。

◆刑事审判

2015受理刑事案件552件(含旧存15 件,新收537件)、审结510件785人,结案率 92.39%。与上年相比,收案上升3.95%、结案下降5.16%。其中,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案件167件296人,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88件164人,涉毒、妨害公务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27件168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70件76人,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5件51人,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30人。在审判实践中,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自首、立功和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情节的刑事被告人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宽严有度、宽严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25人、拘役 112人、宣告缓刑213人、管制1人、免予刑事处罚11人、无罪1人、单处罚金11人。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35件155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刑事审判方式,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保护。全年受理的36件案件中,判处非监禁刑11人,占判处少年犯总人数的31%。开展延伸帮教工作,实施社会调查报告和回访制度,为少年犯改造营造良好环境,判后回访率98% 以上。

◆民商事审判

2015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2件(含旧存122件)、审结2129件,结案率为81.82%; 与上年相比,收案上升47.81%、结案下降 11.25%。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810件、合同纠纷案件950件、侵权及其他民事案件367件。审判实践中,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房屋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慎重处置各类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做好调解工作,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使调解撤诉率达到72.16%。同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全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46%。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大力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厘清责任、明辨是非、以实现定纷止争的终极目标。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行政审判

2015年受理行政案件及行政非诉案件45件(含旧存1件)、审结37件, 结案率82.22%,与上年相比,收案上升51.72%、结案下降14.73%,其中判决4件、驳回5件、撤诉15件、其他12件。在审判实践中,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并注重审判工作延伸服务,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答复行政机关征询20余次,建议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

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691件(含旧存39件)、执结525件,执结率75.98%,与去年相比,收案上升50.87%、结案下降15.5%,申请执行标的9033.89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3568 万余元,执行到位率达39.49%。执行工作以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为落脚点,以转变执行作风和规范执行行为抓手,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司法救助机制、破解执行难题,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的惩戒力度,一年来,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件,追究刑事责任2人。此外,还加大对当事人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在全国法院网上查询系统公布失信当事人名单220人。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涉民生执行案件活动,一批多年沉积的“骨头案”恢复执行和执行终结。

◆立案及信访工作

首先有效开展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等服务。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公示立案流程图、设置便民服务栏、办案流程电子查询触摸屏,履行释明责任,指导群众诉讼。其次,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推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再次,落实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23件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6477元。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和申请人生活确有困难的8案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590元,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当事人交不起 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案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对公诉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保证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队伍建设

2015年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从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提升。首先,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对于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 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措施,抓好落实。其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 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再次,把“从严”二字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敢担当、有作为、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自觉接 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帮助提醒,开展治理“六难三案”等专项整治活动,抵制部分干警执行力不强、领导不问不催不办、群众反映不强烈不办,办“人情案、关系案、 金钱案”,吃拿卡要等问题,教育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用“四个一律”及“五 个严禁”作为规范和约束干警行为的准则,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年来,监察室接到上级转办、群众举报案件6件,均在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此外,重视和加强干警教育培训,提升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判后答疑能力和案件执行能力。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讲堂听课,视频教学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的专业素质,根据不同层次, 安排全院干警分别参加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和区委组织的各类理论业务培训34期,全院干部培训率100%。全年有3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从业资格。

◆司法改革

2015年城东法院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改革,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各项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首先,严格执行登记立案的范围和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诉,一律受理,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次,立案1981件。其次,按照市中院的部署,先行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将独任庭和合议庭扩大到每一个业务庭,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 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再次,规范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审理的范围和模式,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实现罪刑相当,裁判公正。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04件110人,当庭判处有期徒刑32人、拘役40人、缓刑36人,管制1人、单处罚金1人。无一上诉,平均审理天数9天。这种办案速度快、节省审判资源、效率又高的办案方式受到上级法院、省市区政法委的肯定。此外,2015年,区法院及时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借鉴经验,从目标原则,改革项目、改革举措出发,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完成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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