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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城建管理局

2017-06-08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苏悦

1981年城东区城建科更名城东区城建管理局,经多次机构改革、行政职能更迭,2010年1月变更城东区建设局。设办公室、建设管理科、综合业务科3个内设机构。

◆物业管理。第一类是已落实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楼院,建筑总面积为9.4万平方米,占老旧楼院总面积的5.6%,涉及户数约为1100户;第二类是单位自治管理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90.8万平方米,占老旧楼院总面积的40.5%,涉及户数约为5500户;第三类是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接管小区,建筑总面积78.4万平方米,占老旧楼院总面积的16.7%,涉及户数约为5700户;第四类是业主自治管理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75.4万平方米,占老旧楼院总面积的37.2%,涉及户数约为5900户。

◆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省、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审核上报城东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家庭4376户,2015年全市第一、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中城东区有222户低保及中低收入家庭取得房屋租赁资格。

◆安全生产。对建筑工地管理安全教育不到位、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混乱、特殊工种缺失、塔吊及升降机资质单位管理混乱、临时用电乱接乱搭、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下发《建设工程整改通知单》整改。对个别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长期不到现场履职、前期手续不完善、分包单位不具备施工条件等问题下发《建设工程停工通知单》整改。

◆大气扬尘污染治理。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的施工工地进行停工和查封现场施工机械,对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坚决要求停工整治,整治合格并经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予开工。

◆创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方式。针对前期不能准确掌握安置户数,项目预算的安置房数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导致超出安置计划的拆迁户因房源不足得不到及时安置。创新安置方法,在广泛征求涉迁群众意见,研究和反复考证的情况下,经报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城东区建设局对无力缴纳房款的涉迁住户安置房进行有偿回收,安置房回收后,不但能弥补现阶段安置房房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减少政府对安置房建设差价的补贴和大量超期过渡费用的支出,解决部分涉迁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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