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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7-06-08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苏悦

城东区环境保护局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和省、市、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环保重点工程,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落实情况。将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企业,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同时每季度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为确保全年污染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奠定基础。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宁静”“洁净”工程,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对全区成员单位的创模工作进行督查,根据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并积极进行后督查,为创模工作年底考核奠定坚实基础。开展环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以“创模宣传日”等纪念日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新《环保法》等宣传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悬挂横幅展示展板等措施,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营造浓厚创模宣传氛围。

◆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对新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审,对油气站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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