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城东区司法局

2017-06-08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苏悦

城东区司法局下设9个司法所,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区司法局立足“平安东区”“法治东区”建设履行职能,各项工作保持良好推进势头。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谐东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宣传。在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过程中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主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寺院活动,在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寺院等开辟法治文化传播途径,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不断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社区矫正。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持续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新模式。把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贯穿于社区矫正的全过程,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成立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工作站。组织开展对辖区有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排查,摸清此类人群工作意向和技能培训需求,以此为基础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根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协调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以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教帮扶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结合“三基”建设,各司法所在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规范化司法所、标杆司法所和特色司法所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所队伍作风建设,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学习型司法所建设。

◆法律援助。城东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并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先后组织城东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服务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受理审批援助案件时,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做到一般的事快办,特殊的事特办,紧急的事急办。尤其是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应援尽援。

◆律师工作。从2015年开始,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分三年将省直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市直律师事务所分年度分批次逐步下放到区县管理。城东区已接收省直管理的律师事务所1家,接收市直律师事务所3家,填补城东区无律师事务所的空白。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