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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人大常委会

2017-06-07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苏悦

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共城东区委的领导下,在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主、促进法治建设,改进作风、提升履职水平上取得新成效,为促进东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情况的报告,开展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对我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调查、审议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整改落实。 

◆工作监督在重点工作方面,审议、审查区政府关于收支预算变动及使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审计工作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规范财政预决算行为,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工作评议的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审议的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命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行使人事任免权。在人事任免中,按法定程序办事,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门介绍拟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促进被任命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干事创业、服务人民。

◆宪法宣誓制度从2015年起实行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体现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代表工作

◆代表培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镇、社区代表联络中心联络员,参加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及联络员培训班,使人大代表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提升代表整体履职的能力。

◆代表活动。坚持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制度,确保每个代表在年度中至少一次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查视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重要活动,有效拓展代表履职的深度和广度,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

◆代表述职。组织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通过述职大会向选民进行述职,使人大代表能够密切联系选民,听取选民的心声和意愿。许多代表在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慰问关怀贫困群众、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作用。

议案、建议督办

◆议案、建议督办。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尊重代表地位、维护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率向办成率转变。采取多种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一些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对办理建议情况的结果进行了视察,许多重点意见建议和热点问题取得较好的办理成效。

◆信访工作。落实“诉访 分离”和导入司法程序,坚持交办案件的跟踪督办,坚持慰问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坚持综合分析,把信访工作同加强监督工作和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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