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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民族宗教

2017-06-07信息来源:城东区年鉴 编辑:苏悦

区委统战部与区民宗局、区非公经济党工委合署办公(下设区工商联和区伊协两个社会团体)。主要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非公经济党工委、工商联、伊斯兰教协会工作。辖区依法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32 个。民盟、民建、民革、农工、九三学社等五大民主党派六个支部、一个支社(民盟2个支部、民建 2 个支部,民革 1 个支部,九三学社 1个支社,农工1个支部)。


城东区委统战部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通过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查找薄弱环节,开展综合施策。在强化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利用专题辅导讲座、现场观摩会、解经讲新“卧尔兹”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在强化典型引领上下功夫。通过挖掘、培育、宣传韵家口镇、东关回族女子小学、东关清真大寺等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并发挥榜样示范、典型引领作用,不断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注入强大活力。

◆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实行重大活动和事项通报、协商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对区工商联进行届中调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强化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企业间的合作交流, 密切政府与非公经济组织的联系。加大非公经济人士培养力度,


城东区民宗局

◆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区、镇(社区)、村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寺施策,结合寺院实际,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建立健全围绕管人、管财务、管活动事宜的各项规 章制度,完善落实宗教教职人员请销假、阿訇聘任、民管会改选政审等制度,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逐一审查、综合评价各镇、社区上报持证阿訇的个人材料及现实表现,并填写上报审核意见。

4. 积极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 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战、民宗、伊协多次组成巡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摸底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情况,督促民管会负责人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堵塞安全上的漏洞,切实维护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清真食品监管。民宗、卫生、工商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不定期深入辖区餐饮和超市等单位进行清真食品督导检查工作,对全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督促经营单位亮证经营,消除群众对清真食品的疑虑。

◆为宗教界办实事着力。加强和改进寺院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六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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