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03-18信息来源: 编辑:冶雅琴
服务名称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服务部门 |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258号令、省政府19号令 |
申报条件 | 1、报销医疗费:凭医保审批表、医保卡原件复印件、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首页、出院证等。 |
办理程序 | |
申报材料 | 1、 领取医保卡:凭身份证或户口本 2、 报销医疗费:凭医保审批表、医保卡原件复印件、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首页、出院证等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国务院258号令、省政府19号令 |
办理地点 | 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68号中惠紫金城4楼 城东区政府政务大厅A区7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