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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返还

2017-03-18信息来源: 编辑:冶雅琴
服务名称社保返还
服务部门
清真巷公社区共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申报条件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证4转移(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缴费手册6照片4张(以上均提供2份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本 

3、 打工证明 

4、 优惠证 

5、 如果是零就业家庭需要零就业认定表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办理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68号中惠紫金城4楼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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