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返还
2017-03-18信息来源: 编辑:冶雅琴
服务名称 | 社保返还 |
服务部门 | 清真巷公社区共服务中心 |
法定依据 |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
申报条件 | 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证4转移(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缴费手册6照片4张(以上均提供2份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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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 身份证 2、 户口本 3、 打工证明 4、 优惠证 5、 如果是零就业家庭需要零就业认定表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地点 | 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68号中惠紫金城4楼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