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申请
2017-03-17信息来源: 编辑:牛宏磊
事项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申请 |
设定依据 | 《调解仲裁法》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
办理资料 | (一)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与理由,一式两份或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二)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办事地点 |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09办公室:西宁市柴达木路4号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事电话:(0971)6163415 (0971)5132159 |
办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