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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正风肃纪握紧反腐倡廉利剑

2017-12-05信息来源:西宁晚报 编辑:牛宏磊

青海新闻网讯 2017年,湟中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思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拓宽监督范围,规范执纪审查,加强廉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湟中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了“六个更加”。

筑牢政治防线思想更加统一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湟中县委带动引领,通过常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特别是将湟中县委开设的“周三晚课堂”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经常化日常化。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活动日等形式,大力推行“周月季年”学习模式,扎实开展“践行新理念、创造新业绩、喜迎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夏都学习·信仰的力量”手机APP、互联网、口袋书等形式,着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深悟透,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责任更加压实

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学习传达相关精神1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11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湟中县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16次,建立起年初必部署、逢会必讲、情况必听、案件必问的工作落实机制。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建立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组织监督“四个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党组织、每名党组织负责人,形成了“上有清单、下有任务、工作全覆盖”的责任链条。完善《湟中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签字背书”制,实行湟中县委常委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集中测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考促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县委常委带头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三述”,湟中县委书记亲自点评,督促常委同志履行“一岗双责”;在县委的带动下,县人大、政府、政协、两院党组也开展了“三述”活动,各级党委书记也向县委全会和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职述廉述作风,以述评责。充分利用巡察管党治党“利剑”,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设县委巡察办,对上新庄、拦隆口镇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巡察,边巡边改问题29条,发现问题线索2件,以巡查责。制定“党风廉政温馨提示卡”,督促县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10名党政主要领导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6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以问促责。

坚挺纪律规矩作风更加务实

紧盯“关键少数”,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从政治规矩、组织规矩、行为规矩等方面划出硬扛扛,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措施,制定《湟中县加强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完善“四风”问题立体监督网络体系,先后开展公款吃喝送礼、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紧盯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湟中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湟中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公务车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通报批评单位16个,对3名公车私用的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公务车管理、“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和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县性会议比上年减少11%;精简文件简报,县四大班子制发文件比上年减少15%,文风会风进一步转变。

科学选人用人监管更加规范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机制,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推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对14名县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备案,对165名在职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建立了“一人一档”廉政档案,加强拟任用干部个人事项、纪律执行等情况的审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各县级领导和组织、纪检部门采取个别谈话、正反向测评、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换届后的乡镇、机关领导班子运行和班子成员作用发挥进行跟踪回访,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综合排序,对4名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免去职务。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调换不适宜驻村扶贫的5名第一书记,召回1名扶贫驻村干部,约谈3家选派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

拓宽监督范围执纪更加严厉

下发《湟中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告》,充分运用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平台,开启“12388”网络举报通道,梳理审计结果中的问题线索,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加强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起“七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架起干群联系的桥梁,受理问题线索231件。建立“三联”指导机制,推行“乡案县审”办法,实行多部门执纪审查协调机制,执纪审查质量不断提升。出台《湟中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关于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加强督导问责的通知》《关于对全县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通知》等制度,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和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通报、诫勉党员干部592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9名,严重违纪16名,切实做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初核问题线索60件,立案38件,成案率63.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共追回违纪资金394.62万元。

深化廉政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制定《2017年湟中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利用“微湟中”“湟中党建”“印象湟中”等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深入挖掘传统廉政文化内涵,开展“好家训、好家风、好家规”征集评选活动,制作《家训家风家规》廉政宣传微动漫,通过电视台、公交车、LED电子显示屏等不同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宣传渠道不断拓宽;建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四手”机制、“小手拉大手”家庭助廉等示范点,以点带面开展廉政宣传;组织开展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聆听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知识测试等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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